申請資格

  • 本獎勵金僅開放給本校學士班學生
  • 外籍生可以申請,但其所屬國籍的國家官方語言不能有英語。可參考此列表
  • 申請獎勵金時,需具本校在學學生身分

英語課程修習獎勵金

獲取條件&申請方式

完成畢業外語學分(含基礎課程及外語課程)後,額外修習外語中心開設或認列之課程,且學期成績達70分(含)以上,即可申請此獎勵金。
* 第一次申請者,需額外修習2門英語課程!

若達成條件,請自行與教務處申請學期成績單,並在線上完成填單申請。
填單完畢後,再將(1)學期成績單正本、(2)蓋有當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,帶至外語教學中心辦公室檢核。

獎勵標準

條件 獎勵金
額外修習2門英語課程(第1次申請) 1,500元
額外修習1門英語課程(第3門課起) 1,000元

注意事項

  • 由於本獎勵金自112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辦理,上述的「英語課程」僅包含112學年及112學年之後開設的課程
  • 該獎勵金的申請截止日為「每學年第二學期的7月5日」的17:30以前
  • 「英語課程」係指本中心開設或認列之英語課程 (請參閱)
  • 申請獎勵金之課程不得為申請人所屬系所之必修課程
  • 申請表填畢後,請攜帶(1)學期成績單正本、(2)蓋有當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,至外語教學中心辦公室檢閱
  • 獎勵金皆以匯款核發,恕無法領現;匯款作業需要時間,還請您耐心等候
  • 獎勵金核發順序同申請順序,若經費用罄,會另行公告停止受理申請
  • 若有任何問題,請Email至:frank0721@gms.tcu.edu.tw

申請表連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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