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資格

  • 本獎勵金僅開放給本校學士班的本國學生
  • 申請獎勵金時,需具本校在學學生身分

EMI課程修習獎勵金

獲取條件&申請方式

修習本校教務處認定之全英語授課課程,且學期成績達70分(含)以上,即可申請此獎勵金。
* 第一次申請者,需額外修習2門EMI課程!

若達成條件,可直接在線上完成填單申請。
填單完畢後,再將蓋有當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,帶至外語教學中心辦公室檢核。

獎勵標準

條件 獎勵金
額外修習2門EMI課程(第1次申請) 1,500元
額外修習1門EMI課程(第3門課起) 1,000元

注意事項

  • 由於本獎勵金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辦理,上述的「EMI課程」僅包含113學年度第2學期及113學年度第2學期之後開設的課程
  • 該獎勵金的申請截止日為「每學年第二學期的7月5日」的17:30以前
  • 「EMI課程」係指本校教務處認定之全英語授課課程 (請參閱)
  • 申請獎勵金之課程不得為申請人所屬系所之必修課程
  • 申請表填畢後,請攜帶蓋有當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,至外語教學中心辦公室檢閱
  • 獎勵金皆以匯款核發,恕無法領現;匯款作業需要時間,還請您耐心等候
  • 若申請名額超出預算,則優先核發給大二學生、首次修習EMI課程者、或特定院系之學生
  • 若有任何問題,請Email至:frank0721@gms.tcu.edu.tw

申請表連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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